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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2022年度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解读
作者: 来源: 赤峰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11-17 08:58

政策文件解读:关于印发《赤峰市2022年度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重点关注对象:

1、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

2、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的农户;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

4、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

5、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

6、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

7、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户,

8、危房户;

9、饮水不安全户;

10、整户无劳动能力以及户内有失能老年人口户;

11、重病、大病、有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户;

12、外出返乡人员或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

13、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

(二)监测范围。综合全区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等因素,确定2022年全区防返贫监测收入范围为农牧户人均纯收入6600元/年。同时根据“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情况开展综合分析研判。

二、工作程序

(一)识别纳入

1.入户和授权。嘎查村干部、驻村干部等监测主体根据农牧户申请、部门筛查预警结果和社会监督结果等,入户核实农牧户相关情况,初步确定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的农牧户,签订查验比对个人财产等信息承诺授权书。

2.评议公示。嘎查村通过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对初选名单进行评议表决,确定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数据比对。嘎查村公示的同时将确定的监测对象上报苏木乡镇,苏木乡镇对各嘎查村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统一汇总后报旗县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数据比对工作与嘎查村公示等识别程序同步开展。

4.审核公告。苏木乡镇根据嘎查村公示结果和数据比对结果,组织乡村干部对监测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上报旗县乡村振兴部门审定,并进行公告。

5.系统管理。旗县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苏木乡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新识别监测对象数据信息,进行同步监测和开展针对性帮扶。

6.绿色通道。对突发性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事实清楚、群众认可的农牧户,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相关程序,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到“遇困即扶”。

(二)精准帮扶

1.确定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旗县审定的监测对象,苏木乡镇、嘎查村负责为监测对象确定监测帮扶联系人,负责监测对象的日常监测和协助做好帮扶工作。

2.制定帮扶计划。旗县乡村振兴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苏木乡镇、嘎查村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型、发展需求、发展能力,与监测对象协商共同研究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

3.落实帮扶措施。在监测对象录入系统10天内,相关行业部门、苏木乡镇、嘎查村为监测对象确定帮扶干部,按照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4.监测帮扶成效。苏木乡镇、嘎查村和驻村工作队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控,按规定时段保质保量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帮扶一个、消除一个。已落实的帮扶措施要及时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风险消除

1.入户核实。苏木乡镇定期组织嘎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等监测主体入户核实,根据监测对象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等情况,研判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程度,提出风险消除对象名单。

2.评议公示。嘎查村通过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对风险消除对象进行评议表决,并对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苏木乡镇。

3.审核公告。苏木乡镇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对嘎查村上报的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审核后报旗县乡村振兴部门审定,并进行公告。

4.系统标注。旗县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苏木乡镇,按季度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标注。

5.分类标注。过渡期内,除风险自然消除外,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少于半年、“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老年人、重病慢性病患者等监测户,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暂不消除风险,持续跟踪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