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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解读
作者: 来源: 赤峰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11-17 08:43

解读政策文件:赤峰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一、《方案》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是当前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需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当前,我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为加快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制定本方案。

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精神的需要。2021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2年3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充分吸纳国家、自治区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了《赤峰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的内容包括九大项28小项。     第一大项是总体要求,包含3个小项分别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行动目标。     第二大项是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包含3个小项分别是:逐步普及农村牧区卫生厕所;切实提高改厕质量;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到2025 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3%以上     第三大项是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包含2个小项分别是:分类推进治理;加强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治理。     第四大项是全面提升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包含2个小项分别是: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城镇周边采用“农牧户集、嘎查村收、苏木乡镇转运、旗县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人口较密集地区采用“农牧户集、嘎查村收、苏木乡镇处理”的苏木乡镇集中治理模式,地处偏远、人口分散的嘎查村采用“农牧户集、嘎查村收、嘎查村处理”的村庄分散治理模式;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

第五大项是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包含4个小项分别是:推动农村牧区道路提档升级,力争到2023年实现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83.5%以上、2025年达到85%以上;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到2025年创建示范旗县2个、示范嘎查村500个;加强乡村风貌建设,实现村容村貌和农牧民收入“双提升”    第六大项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包含2个小项分别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施“三清一改”;健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第七大项是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包含3个小项分别是:强化基层组织作用;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完善村规民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    第八大项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含4个小项分别是: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创新完善农村宅基地改革、税收减免等相关支持政策;健全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第九大项是强化组织保障,包含5个小项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作为重要职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乡村振兴作出整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多规合一”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推进机制,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牧民满意为标准;强化考核激励,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