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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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赤峰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3-07-27 17:02


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根据《于印发〈赤峰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赤司20233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赤峰市法治社会建设(2020-2025年)工作举措》确定的各项任务,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弱项为重点,全面促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为法治赤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奠定坚实基础。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议事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定期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自查,该报备的及时报备,该审查的及时审查。(牵头科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机关党办规划财务科、考核评估科、京蒙协作科开发指导科、社会帮扶监测中心、试验示范、驻村办。完成时限:202312月底)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督促各县(区)及其相关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渠道对衔接资金下达计划、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资金拨付情况等内容进行公开公示,让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充分享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促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牵头科室:规划财务科;配合科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开发指导科。完成时限:202312月底)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治审核、审议决定、签署、编号、公布等程序,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还应当进行风险评估。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要求,健全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牵头科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规划财务科、考核评估科、京蒙协作科开发指导科、社会帮扶监测中心、试验示范、驻村办。完成时限:202312月底)

3适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流程,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与动态清理相结合、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原则,保障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协调统一。(牵头科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规划财务科、考核评估科、京蒙协作科开发指导科、社会帮扶监测中心、试验示范、驻村办。完成时限:202312月底)

四、全面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为载体,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政策等,推动全局上下在深化学习教育、推动工作落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上聚焦聚力、见质见效。至少组织开展1次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牵头科室:综合科、机关党办、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规划财务科、考核评估科、京蒙协作科开发指导科、社会帮扶监测中心、试验示范、驻村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2023年赤峰市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向局党组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牵头科室:综合科、考核评估科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规划财务科、京蒙协作科开发指导科、社会帮扶监测中心、试验示范、驻村办。完成时限:202312月底)

各科室要进一步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局党组将不定期对各科室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