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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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作者: 来源: 赤峰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11-30 17:31


市委、市政府

今年以来,市乡村振兴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赤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赤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工作部署,主要负责同志积极主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建立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制定《赤峰市乡村振兴局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计划》,并集中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的专题研讨学习,及时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权威读本,经过深入开展集中解读学习和自主学习,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极大提升了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水平。

二、落实《中共赤峰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方面

市乡村振兴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共赤峰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乡村振兴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会议召开、工作调度、协调沟通等工作认真谋划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开展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局机关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作用。

依法行政方面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乡村振兴局制定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项目部署落实时,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会,给予专业咨询意见。严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发放程序,配强力量规范流程,目前局里已经具备法学专业硕士毕业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制人员1名,聘请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名,参与局合法性审查工作。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推进财务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制度,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充分发挥“蒙企通”等平台作用,拓宽政务失信问题线索的获取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依法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高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

乡村振兴局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2022年赤峰市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任务清单》文件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了《赤峰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和《2022年赤峰市乡村振兴局普法责任清单》,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保障各项普法工作落实到位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目标,把普法工作明确列入年度普法工作方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活动,突出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全员集中培训、观看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片,认真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党内法规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水平、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律法规意识、法治综合素质大幅提升。



赤峰市乡村振兴局

20221118